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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当休闲山庄 Blog » 技术讨论 » 实行质量监督社会化是我国质量监督体系的一条探索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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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质量监督社会化是我国质量监督体系的一条探索思路
作者: jackii 发表日期: 2008-10-12 复制链接 收藏

Tags : 生活

     目前我国质量监督实行的是行政质量监督为主导的模式,而地方保护主义、部门利益和监管力量不足严重制约着质量监督的效果和效率。个人认为,有必要探讨在我国实行质量监督的社会化改革。也就是说,国家通过出台产品质量社会监督法,建立起覆盖中央、省、市、县四级社会监督体系。具体可以规定如下:

     一、设立注册质量监督检验师制度和质量监督检验事务所(公司)制度。对于注册质量监督检验师和质量监督检验事务所规定必要的入门条件,其中注册质量监督检验师可在目前实行的质量工程师考试制度基础上改革推行考试和注册制度。只有通过考试的才能进入质量监督检验事务所执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事务所(公司)由注册质量监督检验师发起设立。接受企业委托,对企业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验。

     二、对于普通产品实行批次随机抽检制度,对于食品等事关人民生命健康的产品实行质量监督检验事务所批批检验制度。食经检验合格的产品品必须包装上应注明质量监督检验的事务所名称和注册质量监督检验师的姓名。

   三、国家设立的质量监督行政部门对注册质量监督检验师和质量监督检验事务所的质量监督情况进行行政监管,并可直接对生产、销售企业的产品质量进行抽检。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四、明确注册质量监督检验师和质量监督检验事务所法律责任。注册质量监督检验师和质量监督检验事务所违反规定,造成质量安全损害的,与生产企业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追究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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